为了更好地展现我院的历史文化底蕴,丰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涵,医院拟建立文化雕塑,把医院精神、历史沿革、发展远景、文化特色等要素以雕塑的形式展示出来,激发广大职工对医院的认同感、归属感和自豪感,充分展示医院上下团结一致,同心同德,投身医院发展建设的良好精神风貌,现将开展文化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参加范围

  在职职工、离退休职工,可选择团体或个人两种方式参加。

  二、总体设计要求

  (一)设计要充分展现我医院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。体现医院文化特征和所取得的成就,尤其是医院“智慧、敬业、和谐、创新”院训宗旨和“精心服务 爱岗奉献”的医院精神。

  (二)设计方案要做到主题鲜明、内涵丰富、具有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。创意独特、构思新颖,力求雅俗共赏,雕塑尺度要与医院整体环境结合,做到相互协调呼应,功能性与整体性强。

  (三)设计必须原创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使用,拒绝模仿雷同。作者应保证其作品未侵犯他人权利,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,否则,由此引发的责任一概由创作者承担。

  三、设计方案提交

  (一)创作者提交的设计方案。内容包括图纸、文字和原始资料三方面,设计方案可整体报送,也可按分项单独报送。

  1、图纸内容包括:雕塑平面图、立面图、以及效果图(彩色),注明设计方案名称、设计尺寸。

  2、文字内容包括:雕塑设计理念、定位及意义,简要说明设计方案的创意,主要用材,以及设计中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。

  3、原始资料内容包括:雕塑设计所涉及的医院历史文献和影像资料,主要用于资料汇总与再设计。

  (二)参赛作品由创作者所在部门统一收集报送至院办,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。

  五、评选方式:

  本次方案征集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设计方案评选采用情况、设计方案的完整性情况、设计思路的创意情况、原始资料的历史价值情况等,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选,对遴选方案和优秀方案进行奖励。

  六、注意事项

  (一)凡投稿均视为同意本通知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。

  (二)获奖的设计方案使用权和修改权归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。

  (三)所有作品原稿一律不退,请创作者自留底稿。